一、人事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坚持事实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把人事工作办
好、办实。
(一)调出人员
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提出意见,提交公司
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学校人事处。
(二)调入人员
1.属于校内调入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相关人员参与考核,依 据考核结果,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学校人事处批准;
2.属于引进、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外单位调入的专任教师,前一 年向人事处提交进人计划,按照集团的相关规定,在符合专业要求的 前提下,严格审查应聘人选基本资格。召开公司初评试讲考评大会,学院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其他教职工自愿参加,对报名应聘人进行初步考评。公司的初步考评结果作为学院意见报集团人事处。
(三)教工业务进修、学习研讨、攻读学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 请,教研室主任签字并提出意见,由院长审批。
(四)教工请假由公司党总支书记负责。凡任课教师请假的,要
与教研室主任协商,妥善安排好课程,履行相关调串课或者补课手续。
二、财务管理
(一)经理主管财务工作。按照财务审批权限、批准范围及程序,实行经理“一支笔”审批原则。对重大经济、财务事项,应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做出决定。
(二)办公经费报销事项由行政干事(或者教务秘书)负责经办。
(三)员工经费由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审批。
(四)公司对本单位科研经费承担监管责任。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研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学院要经常督促项目负责人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教职工参加各种会议,需事先请示经理批准,明确经费来源,方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六)不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
(七)公务经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极为特殊情况以现金支付,需在报销时附情况说明,履行报销手续。
(八)做好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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